这应该是夏天的清晨,因为叫醒我的是刺目的阳光和燥热的微风。我环视着周围陌生的环境,心里发怵,还没搞清楚状况一阵敲门声就突然响起了。
我抓紧了被子紧盯着缓缓开启的门, 进来的是一名面容温婉的中年妇女,我们对视了一眼,我狠狠地问道“你是谁?”当面前的中年妇女看到我满是敌意的目光听到我绝非友好的疑问时,她出乎意料的平静,但她眼中迅速泛起的薄雾告诉我她很难过。
她想说些什么,可还未张嘴眼泪就先落了下来,她用手擦了擦眼角急忙转身走了出去。房间里又只剩下还在发懵的我。
好在没什么危险 ,我松开了被子,当我抬手想揉一揉太阳穴时,我看到了我手掌上用圆珠笔写的字“一位长像温婉的中年妇女会在清晨第一个敲你的房门,那是妈妈。”
我想起来了,我是一位阿兹海默症患者,今天是我患病的第56天,是我认不出妈妈的第32个清晨。
大家好,这是我的左腿,它叫拐杖。
我是一名提前光荣退伍的士兵,都说伤疤是一名军人的勋章,我的勋章似乎比别人更显眼一点,毕竟我的左裤腿空荡荡的。
大多数人看到我的时候都觉得我应该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人,其实没有那么的惊心动魄,腿是在一次掩护人们撤退时被炸断的,但是我活了下来,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不幸中的万幸吧。
平常生活时我没感觉有什么特别令我难受的事,唯独买鞋,鞋店对我来说更像锁妖塔,当我推开鞋店的门时迎来扑面的地狱之火灼烧着我的心,店员们眼中的怜悯如洪水一般将我吞噬。一直以来我都以我消失的左腿为荣,可每每当我听到店员说“抱歉士兵,鞋子成双出售”时,我消失的左腿就开始开始剧烈的疼痛,将我拽进那日爆炸的废墟中…
今天我要去参加一场婚礼,你问我是谁的婚礼?前男友的。
哎!你想什么乱七八糟的狗血爱情故事呢!
在他被冠上“前男友” 的头衔之前,他是与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,互相勉励成长的那种,说实话,我能考上大学他有一半的功劳,后来也是他先告的白,我也没有理由拒绝,再后来也自然而然的死在了分手的结局里。
我一直以为爱情不是什么必不可谈的话题 ,这段感情的结束使我少了一个老友,一个恋人但就像人们总说有失必有得,我在这段感情后的得到的是成长和一个在未来等着我的那个对的人。
在婚礼上我看到了他和他的新娘,他很帅,新娘也很美,般配的很。他始终没有看向我,我也刻意避开了他。
我觉得,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一段感情的句号要画的完整,干净利落才是结束,才能让人成长。
灯火阑珊,何必急于看到那个人,他也在寻找你的身影,你也让别人在等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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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稿:吴荆宇
编辑: 宋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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